2月29日上午,黎明第一制胶厂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景阳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文件要求:从今年起,景阳公司党委按月收缴党费,把每月1号确定为“党费日”,每个党员要把交纳党费作为对自身党性的重要检验,在“党费日”主动向党组织交纳党费,让党员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在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大家提高了认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用党章严格要求自己,把思想统一到公司发展站略目标上来,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黎明第一制胶厂 温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