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政策,积极推动和支持公司有序复工复产,缓解公司困难,支持和稳定公司职工队伍。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1号)及《关于印发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保发〔2020〕28号)精神,公司人力资源部高度重视,自今年2月底复工开始,便积极到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咨询了解相关减免政策并及时对接申报。
通过4个月的不懈努力,共为公司争取四险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减免1456676.56元(其中养老保险减免1064453.60元,工伤保险减免28688.49元,失业保险减免35897.87元,医疗保险减免327636.60元)。通过此次争取的一系列减免金额,最大限度减轻了公司负担,节省了经营成本。
据悉,此次减免的四项社会保险费用完全针对单位缴纳部分,且减免后能保障职工应享受的一切社保待遇不减。(王建武 孔德吉)